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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3:4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03       报名截止:2023-04-07

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加速推进现代化教育体育强市建设,青岛胶州市拟开展“优才聚胶”计划,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本次选调工作拟赴陕西省西安市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一)选调范围


1.定向选调:2023届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普通选调:2023届国家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项:

(1)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所获奖项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选调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5名(详见附件2),选调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段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专业或与选调岗位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学位;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4月3日至4月7日,将《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5.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6.本科及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选。

(二)初选

初选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和面谈现场表现等因素划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综合测试范围。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四)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选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面试前向考生公布。对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不低于5年,签订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享受补贴月份起,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被认定为我市教育体育高层次第五类人才的,引进后5年内购买胶州市行政辖区商品住房可享受15万元安家补贴,并按1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适应我市教育体育高层次第五类人才的毕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五、有关说明

1.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15954086007(现场)、0532-58566008

监督电话:0532-82233727

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定向选调高校名单.docx (16.29 KB)
附件2: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计划岗位表.xls (21.50 KB)
附件3: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xls (3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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